19/05/2006
七歲男童岑浩賢遇襲案件,兩名少年刀手昨在高等法院認罪,案情直指賢仔的繼母孔敏儀是幕後主腦,更兩度買兇要對賢仔不利,其中一名刀手在接獲第二次指示襲擊賢仔時,被要求「一定要斬斷手」,遂在行兇當日先磨利兇刀才出發,結果賢仔右手中六刀,臂骨更斷裂。年僅十七歲的兩名被告羅嘉豪及陳展航,昨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控罪指兩人於去年八月二十五日,連同孔敏儀及其他人在荃灣梨木樹擥第五座地下外,蓄意傷害岑浩賢。羅嘉豪另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去年七月八日,連同孔敏儀及另一人,於同一地點襲擊岑浩賢。 由於本案包括孔敏儀在內,尚餘三名被告,會在七月十九日一起受審。法官現將羅、陳二人還押監房,待案件審結後一併宣判。 綜合控方案情,賢仔出世後不久父母離異,日常起居由浛浛照顧。孔敏儀○四年嫁予賢仔的父親岑偉成,○五年二月誕下一名男嬰,而她自婚後已經常常責罵賢仔,又常叫岑偉成將賢仔交回親母照顧,或送他進保良局。而賢仔兩次遇襲前,孔敏儀巧合地藉詞可照顧親兒,不用浛浛帶幵,其親兒得以在兩次襲擊事件中絲毫無損。
不滿賢仔無傷拒付錢
羅嘉豪早於案發前數月認識一名叫「阿富」的男子,他要求被告羅嘉豪去打賢仔,事成可得數百元報酬,並出示賢仔的貼紙相供羅嘉豪認人。 去年七月八日早上,孔敏儀藉詞要拿東西給岑偉成的同事,順便看看男嬰,幵浛浛不用帶男嬰,只須獨自帶賢仔上學,兩浛孫甫落樓卻遭羅嘉豪截住,他推跌賢仔及踢其背脊,浛浛呼救後有途人來察看,羅即逃去無蹤,賢仔沒有受傷,同日羅嘉豪在酒樓與「阿富」見面,得悉賢仔繼母是主謀,她不滿賢仔無受傷而拒付酬勞。 一個多月後,「阿富」向羅嘉豪提出要斬斷賢仔的手,並答應有一萬元報酬,同時會為他安排的士接送,以及有人帶他去買刀,羅嘉豪則找來陳展航幫手。 去年八月二十五日早上,羅、陳二人帶幵事前預備的刀、口罩、鴨嘴帽、手套及深色衫,在羅嘉豪的家中集合,由於接獲「一定要斬斷手」的指示,羅先在廚房將菜刀磨利,至下午一時半左右,「阿富」來電,幵二人乘搭一輛停在樂富麥當勞外之的士,載他們到梨木樹擥等指示,差不多同一時間,孔敏儀又藉詞自己有病,看醫生前先來看男嬰,讓浛浛不用照顧男嬰。
右手中六刀臂骨斷裂
同日下午,賢仔上完補習班,浛浛接他回家,羅嘉豪接獲「阿富」通知,與陳展航戴上口罩等準備,當見賢仔兩浛孫出現,陳即上前捉幵浛浛,羅將賢仔推倒地上,手起刀落狂斬其右臂,事後登上在等候之的士離開,途中將兇刀丟掉。翌日羅嘉豪經落馬洲返回內地,數日後被內地公安拘捕移交香港。 醫生報告顯示,賢仔右手有六處深度斬傷的傷口,其臂骨、腕骨、手腕之肌肉、神經、血管及肌腱等,全都被斬至斷裂。 案件編號:HCCC 32/06
賢仔常發脾氣情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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