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外洩 分判商前言不對後語
警監會促政府處理訴訟

05/05/2006


【本報訊】警監會主席黃福鑫昨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外洩投訴資料一事發生後,至今接獲七名投訴人提出訴訟,律政司並已接納,而他與副主席梁家傑需接見七十二名投訴人,迄今已接見三十三人。他要求政府直接處理事件,因他與副主席無法應付,警監會本身無資金,難以回應受害人的要求。

黃福鑫表示,EDPS自九八年起多次為警監會開發及提升電腦系統進行測試,所用資料均是投訴警察課的真實資料,承辦商無理由不知。而EDPS向立法會提交的事序表是不盡不實,而EDPS的分判商香欽凌則前言不對後語。警監會委員在事件被揭發後首次約見EDPS,主要是要調查電腦問題,但EDPS事後卻指他們無調查電腦是「天大笑話」。

成因是職員訓練不足
不過,EDPS總監伍健則反駁稱,警監會從來沒有講明是真實的資料,更指該會的調查報告避談警監會本身責任,警監會報告指EDPS及二判香先生是造成資料外洩的直接近因,令他們成為唯一被指摘的對象。而警監會部分委員的指控不公平,對其公司「造成毀滅性的攻擊」。他又指,資料外洩的基本成因,是警監會交由一名沒有足夠訓練的職員處理轉換數據格式的事宜。

保安局副秘書長張少卿回應時稱,受害人向警監會提出訴訟,費用由政府承擔,有關訟訴問題交由律政司處理。她稱若受害人有特別需要,當局會考慮為受害人更換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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