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2006
【專案組報道】區議員懸掛的宣傳街板只能在指定地方擺放。一名區議員為增加收視,竟然「偷雞」自設可以走鬼的蠱惑宣傳街板,高掛在居民必經之路,結果被地政總署警告,區議員隨即推走街板,避過政府沒收。
居民憂立壞先例
懸掛走鬼式宣傳街板的議員是北區民選區議員劉德昌,原是民主黨成員,今年初已退黨,選區在粉嶺雍盛苑及昌盛苑兩個屋苑。半個月前,他未經地政總署批准,擅自在華明路的行人路欄杆上,放置一塊高一米半、闊兩米的街板,街板更設有車轆,方便隨時走鬼。 現時區議員的宣傳街板只能懸掛在地政總署批准的欄杆,而劉德昌懸掛街板的位置較其他區議員的街板高,位置又屬屋苑居民必經之路,附近居民途經時都留意到這塊街板。但並非每名居民都樂意接受高調的宣傳,署名「睇唔過眼的小市民」向本報投訴,指稱劉德昌在未經批准的地方掛街板,阻礙視線,認為他知法犯法,擔心其他區議員倣效。 地政總署收到投訴後派員巡查。該署發言人承認劉德昌的街板未經申請,在未有依照指定位置懸掛已屬違法,該署會向劉發出警告,若劉不理會,會聯同食環署沒收違例街板。
劉德昌稱不知情
劉德昌知悉事件後,即時派員推走街板。他向本報表示對事件全不知情,是職員處理街板的擺放位置,他會了解事件,但強調,該塊街板屬流動式宣傳板,只有重要資訊發布時才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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