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便利》再誨淫不雅
出版人漠視法例 審裁員促累進罰款

19/04/2006


【本報訊】逾百次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壹傳媒集團,旗下的年輕人刊物《壹本便利》,第七百三十九期刊載的一篇題為激情男女「又深又夾肥妹多仔吼」報道,又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今次已是《壹本便利》在短短兩個半月內,再有報道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淫褻物品審裁員葉興國直斥有關雜誌出版人十分過分,完全漠視法例,他促請當局盡快引入累進的罰則,嚴打屢次違法的不良傳媒機構。

《壹本便利》第七百三十九期、九十至九十二頁標題為激情男女「又深又夾肥妹多仔吼」報道,內容談及與「肥妹」性交十分吸引,圖文露骨。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發言人表示,收到一宗市民投訴,不滿有關報道過於色情,影視處於是將有關報道交予審裁處評級。

影視處發言人表示,若有關雜誌負責人不服評級,可於五日內提出上訴,審裁處會安排全面聆訊,否則影視處會控告有關雜誌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按照《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發布不雅物品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罰款四十萬元及入獄十二個月,再犯者最高罰款八十萬元及入獄十二個月。

壹傳媒不雅案底逾百次
影視處資料顯示,壹傳媒集團報刊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定罪判罰的案底,累積達一百零一次,其中《蘋果日報》定罪紀錄最多,達五十六次,其次是《壹週刊》,定罪次數達十八宗,至於《壹本便利》定罪次數亦達十四次。

本報昨日傳真向《壹本便利》負責人查詢,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淫褻物品審裁員葉興國批評有傳媒為求谷銷量,渲染色情,荼毒青少年。他表示,壹傳媒已多次違法被判罰款,但金額只是一千至數萬元,不能起阻嚇作用,他促請當局對屢次違規者採取累進罰款,傳媒違規次數愈多,懲罰愈重。

今次是《壹本便利》過去兩個半月來,第二次有報道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壹本便利》第七百二十九期一篇題為「殺狗城直擊$2一個頭」報道,今年二月已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壹傳媒刊物逾百次評不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