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成無列成分 倘誤服阻礙救援
家居清潔劑慎防中毒

14/04/2006


近年涉及非藥物中毒的死亡率持續上升,過去五年,使用清潔劑而中毒的個案就有八十宗。消費者委員會在超級市場和藥行購買七十九個清潔劑樣本,發現近三成產品的包裝和器皿無列出成分,超過半數清潔劑的標籤沒有提供聯絡電話,不能致電代理商查詢產品成分,如遇意外中毒事件,可能會影響救援。消委會提醒市民,應盡量用原裝器皿盛載清潔劑,並保留完整標籤參考。

消委會抽查的家居清潔劑當中,近三成無列明所含的有效化合物成分,即使有列出成分,詳細程度有分別,例如只有成分的英文名稱,沒有濃度資料,另外亦有超過兩成半樣本標籤,沒有列明代理商的聯絡方法,半數更沒有標示清潔劑有效日期。

部分無危險警告
根據香港中毒醫生中心的資料顯示,過去五年,涉及使用清潔劑而中毒的個案接近八十宗,佔整體中毒個案總數約四成。中心主管劉飛龍認同家用清潔劑的標籤資料不全,產品多數沒有標明有害成分及含量資料,也沒有使用適當的危險警告,如有毒、具刺激性、腐蝕性等讓消費者知道危險所在。劉飛龍指出,若不慎吸入清潔劑中可被身體迅速吸收的甲醇,可影響神經中樞系統,而甲醇亦會被迅速轉化為有毒的新陳代謝物,影響腦部、眼部及其他器官功能,甚至危害生命。

消委會建議市民,留意產品有否標明有毒及有腐蝕性的字句,使用及貯存時都需要小心;該會擔心,如有關資料不全,一旦消費者誤服清潔劑後,醫護人員因為不知道成分,不能立刻找出解毒方法,影響救援,又建議生產商列明清楚清潔劑的標籤,根據醫生建議,如誤服清潔劑,應在三十分鐘內飲一杯水,不要催逼嘔吐,並應盡快到醫院求醫,找出解毒方法。

另外,消費者使用有關產品時,亦須採取預防措施,例如戴上膠手套、確保空氣流通、不要用載食物或飲品的器皿裝清潔劑,或將不同清潔劑混合,並且要確保清潔用品存放在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郭琳廣促請清潔劑製造商,在產品上詳列成分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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