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2006
經近兩年商討,行政會議昨通過地鐵有限公司以逾一百二十億元「鯨吞合併」九廣鐵路。地鐵先會一次過斥資四十二億五千萬元租用九鐵「服務經營權」五十年,並以七十七億九千萬元收購九鐵地產發展項目及物業管理權,每年向九鐵付七億五千萬元固定「租金」,合併實施後第四年起,地鐵才可按九鐵每年營運收入比例分帳。兩鐵合併後會更改中文名,但地鐵的「MTR」字樣會保留。行政長官曾蔭權昨日宣布通過兩鐵合併方案,認為兩鐵合併市民可即時獲得減價,及享用更快捷的轉車安排,兩鐵合併可為市民帶來裨益,亦為香港締造一間世界級鐵路公司,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地位。整體而言,合併方案是合理及公平,希望能得到地鐵公司員工、立法會議員及地鐵小股東等的支持。 獲得通過的兩鐵合併方案,採用租用服務經營權模式,即地鐵租用九鐵「服務經營權」五十年營運,地鐵保有現時上市公司身份,亦將成為兩鐵合併後新公司的法定營運機構,須負責九鐵系統的日常運作、維修及資本性營運開支。
政府稱沒出售九鐵資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同意採取以「服務經營權」方式合併兩鐵,已充分考慮了兩鐵合併對社會的好處,並平衡了市民、乘客、兩鐵員工及地鐵股東等各方利益。他強調,九鐵在合併後,會繼續保留對九鐵系統的擁有權及原有負債,強調政府沒有出售九鐵系統的資產,只是將九鐵經營權租予地鐵。 地鐵擴大鐵路專營權的代價高達一百二十億元,該公司於合併生效首日,一次過支付九鐵四十二億五千萬元,作為租用九鐵「服務經營權」五十年的費用,另外再以七十七億九千萬元收購九鐵的物業發展權、投資物業以及物業管理服務,當中涉及共有八項上蓋物業發展項目。
按九鐵收入依比例分帳
在合併建議安排下,地鐵每年須向九鐵支付七億五千萬元的固定費用,在合併後第四年起,地鐵每年可根據九鐵的實際收入按比例分帳,現時建議,若收入介乎二十五億至五十億元,地鐵可獲得該收入的一成,介乎五十億至七十五億元,可獲得一成五,超過七十五億元,則獲得三成五。 兩鐵合併的過程中,亦確立政府需要負責的範疇,當中包括採用一套更客觀及透明度更高的票價機制,取消轉乘車費並以減費為目標,盡早解決正在規劃中的鐵路項目,以及確保合併時不會裁減前線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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