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金拆單西醫緩刑
協助病人呃保費 最高懲罰可釘牌

01/04/2006


西醫胡明偉涉嫌先後四次幫病人把診症費拆細分開收據,令病人共向保險公司多申索四百八十元賠償,後遭保險公司揭發並向醫務委員會投訴。醫委會紀律聆訊裁定胡明偉發出失實收據是專業失當,但考慮到胡初犯,本身並無得益,且有悔意,判罰其停牌三個月,緩刑一年,以及需接受專業道德課程。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指若醫生行為影響社會對業界信心,又或傷害病人,最高懲罰會是吊銷牌照。

在中環執業的胡明偉,昨日聽取判決後未有任何回應。醫委會在去年九月接獲美國萬通保險轉介,指胡明偉涉嫌在○四年三月至十月期間,四次在一名女病人要求下,將每次的診症單據一分為二,方便病人收取更高的保險金額。

案情透露,該名病人四次診症的費用由三百至四百五十元不等,惟其受聘的公司所購買的醫療保險,每次最多只可領取一百二十元醫藥費,於是病人要求胡明偉將一次的診金分開兩日開單,例如病人在○四年三月三日向胡求診,診金為三百元,惟胡開出兩張一百五十元的診金單據,日期分別是三月三日及三月四日,而四次診症共開出八張不同日子的單據,令病人合共多申領四百八十元的保金。

胡的代表律師指胡是受病人誤導而多開單據,本身並無多收診金或誇張金額,亦在保險公司查詢時說出實情。

醫委會昨日紀律聆訊認為,醫生有責任確保所簽發的文件內容正確,否則會破壞社會對醫學界的信任,而胡的行為已破壞醫生的誠信,因此裁定胡明偉專業失當,但鑑於胡屬初犯且有悔意,加上其沒有任何金錢利益,故判罰其停牌三個月,緩刑一年,並要接受專業道德課程。

案例釐清判罰原則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今次判決為同類事件釐清判罰原則和底線,若醫生的行為令社會對業界失去信心,又或是其行為不合專業標準而傷害了病人,刑罰將會劃一為除牌。較早前西醫劉冠良不滿醫委會裁決而上訴,上訴庭雖裁定劉敗訴,但其中一名法官指醫委會刑罰不一致,有需要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