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籲交出自養禽鳥

09/02/2006


【本報訊】政府昨日正式刊憲修例,禁止市民在家中散養雞、鴨、鵝、白鴿及鵪鶉五種家禽,新例下周一生效,違例者會罰款五萬至十萬元。�}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強調,雞隻感染禽流感的機會特別高,呼籲市民須盡快向漁農自然護理署交回未曾接受注射的雞隻,亦不要購買來歷不明的雞隻。

該局署理副秘書長劉明光亦承認本港已進入禽流感爆發的危險期,他呼籲市民,有需要可通知漁農自然護理署,當局會安排在一、兩日內上門回收禽鳥。周一嶽又強調,本港的雞場一旦帶有H5N1病毒,當局會在雞場及其五公里範圍內的雞場,撲殺雞隻,倘在不同的雞場,發現多於一隻雞隻感染H5N1病毒,局方會銷毀本港所有雞隻。

根據新例領有牌照的市民可飼養賽鴿,漁農自然護理署官員昨午與賽鴿會代表開會,解釋申請牌照事宜,鴿會代表李先生在會後表示,需要繼續與署方討論發牌細節及牌費問題,認為一萬元年費太昂貴,為興趣而養鴿者難以負擔。



       



屯門公園內,仍有市民帶同愛鳥悠然地享受日光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