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人獲法庭批准加酬金
充公韓森資產將和解

09/09/2005


【本報訊】前探長韓森,遭律政司申請充公在港資產案,資產接管中羅兵咸永道會計師樓昨獲高院批准增加酬金。去世多年的韓森,名下的物業現時估值達二億港元,律政司與韓森遺屬將就充公資產的訟訴達成和解。

韓森於一九四○年加入警隊,六九年六月升任新界總華探長,至七一年退休移居加拿大。他任職警隊的三十一年,總官職收入僅十九萬多元,但廉署發現他退休時的資產總值竟達四百一十五萬多元。

涉及49個物業
律政署及後控告韓森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但未能申請把他從加拿大引渡返港。韓森後定居台灣,並於一九九九年去世。

律政司於○○年入稟申請將韓森的資產充公,涉及四十九個物業、現金、商業投資及車輛,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三年成為資產接管人,獲准從產業所得之收入抽取百分之六作酬勞,接管人現向法庭申請把酬勞調升至百分之九。

現居於加拿大的韓森遺屬昨亦派出法律代表出庭,且與律政司代表聯手反對接管人的「加薪」申請。

但高院法官貝偉和接納接管人的理據,即有關物業多數為殘舊唐樓,可收取的租金偏低,且有僭建等不易解決的問題,不易尋找新租客,又近年物業市場差強人意,令接管人所得的收入較預期為低,遂批准接管人「加薪」的申請,容許補追至兩年前初獲委任時起計算。

政府並非首次沒收被通緝的前華探長的財產,律政司早在八四年便曾入稟控告有「五億探長」之稱的前九龍總華探長呂樂,要求他交還八百多萬元涉嫌賄款,結果獲判勝訴,政府得以接收其名下多個物業。 案件編號:HCA 33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