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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業倡統一收版稅

 24/04/2005

【本報訊】近年不少漫畫迷選擇租賃漫畫代替購買,香港漫畫聯會批評是引致漫畫總銷售額下跌的主因,建議港府實施租賃權,倣效香港作曲家及填詞家協會(CASH)的形式,透過聯會統一收取版權稅,至於收費模式可參考日本,向租賃店徵收一次性費用,或印刷售價較昂貴的租賃版,售予租賃店作出租用途。工商及科技局回應時表示,正研究是否將漫畫租賃權列入正檢討的《版權條例》。
香港漫畫聯會昨日舉行「檢討漫畫租賃權之公開論壇」,有漫畫租賃店負責人指出,不少租賃店每日平均租出五十至六十本漫畫書,以每本四元計算,對版權持有人的影響不大,但香港漫畫聯會會長黃玉郎反駁,該會○二年成立巡查小組調查租賃店對業界的影響,發現不少漫畫迷「貪平」轉為租漫畫,估計每年令漫畫業損失二億五千萬元。他指出,截至今年四月,本港共有二百五十一家漫畫租賃店,較○二年十月大幅增加逾八成,而去年本港及進口漫畫的總銷售額僅約六億元,較全盛時期的八至九億元大幅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