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1個單元內容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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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一後,IMO召開締約國大會,通過海上保安修正案,附加了《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ISPS規則)第XI-2章,並議決在二○○四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公約適用於香港。為配合實施ISPS規則,海事訓練學院按IMO制訂的標準,開發「船舶保安主任培訓課程」,並獲得海事處批准。 學院高級��導員邵汝泉指出,此課程的目的是提升船舶保安主任的專業知識,使他們能有效地應付在日常營運中面對的一切保安事項,並根據所屬船舶的「船舶保安計畫」,落實計畫內指定的保安措施。課程為期三天,在職及新入行的船員可獲優先取錄,內容以IMO提供的資料為藍本,分十一個單元,包括法律問題、責任問題、保安儀器知識、如何控制現場、保安練習所需次數和方法等,內容相當全面。邵汝泉表示,課程除配合船舶保安主任的工作需要外,也適合在船上、碼頭等地工作的人員修讀。 除為在職人士而設的培訓課程外,若有志加入航海業的人士,海事訓練學院亦設有兩年全日制的「海事科技文憑課程」(簡稱DMS)。該課程自九十年代中已在港開辦,符合一九九五年締約國大會通過修正的《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簡稱STCW 95)及海事處規定的甲板見習副長入職要求。課程��授內容廣泛,包括「英語與傳意」、「海事營運及航運實務」、「工程基礎」、「沿岸航行學」、「雷達及雷達自動作圖儀」等。該項全日制課程亦包括「STCW 95培訓證書」的內容,如基本船藝知識、消防訓練、急救、油輪知識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