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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輪姦奇女子返港被捕

 15/08/2004

【本報訊】在泰國虛報遭三輪車司機輪姦、被判監一年半的港女蘇亮熒,飽嘗十四個月鐵窗生涯後,於泰國王后生日獲得特赦,上周四獲釋並在昨乘機返港,詎料入境時即再惹官非。原來,蘇亮熒於去年離港前曾做過「垃圾蟲」,因欠交罰款而被通緝,在入境時被捕,及後獲保釋外出。


三十三歲的蘇女,闊別香港一年多後,昨日終可「回家」,蘇亮熒身材與皮膚明顯與去年入獄時有別。入獄前,蘇女身形瘦削,且面頰見骨,但昨則予人「煥然一新」的感覺,除身形較豐滿、臉色紅潤、面頰飽滿外,皮膚亦比舊日光滑。蘇亮熒在昨晚六時許乘機抵港,甫出境即被警方拘捕帶到機場警署,由一間傳媒代為支付一千七百元保釋金後獲准離開。

稱無打算寫書

蘇步出警署時,語帶悔意地向傳媒「解釋」:「我因為受到毒品影響,先至𤍣造畀人強姦簕事。我講大話,對唔住泰國政府,亦知道誹謗泰國政府係唔彻,今次事件畀我一個好好簕經驗,不過,我無打算寫書,暫時亦未知返香港後有乜卄做。」
她指出,從來沒有向泰王或泰后要求特赦,只是在三日前,才獲知自己在泰后詩麗吉七十二歲生日的特赦非毒販名單內。她又澄清,返港機票費用是由本港好友代付,非由囚友支付。
她憶述,在獄中時與七十多人同囚一個「大倉」,認識很多外國朋友,生活很有規律,但家人則從沒有前來探望。她是獨女,與在港的母親相依為命,惟獄中不能打電話,故無法與母親聯絡,恐怕母親因此而感到擔心,同時又強調,自己沒有男朋友。
這宗轟動泰國及本港的「強姦」事件,在去年六月三日發生,當時訛稱是自由撰稿人的蘇女,到泰國旅遊期間,聲稱獨自登上一輛三輪車,遭司機等四人拖到國會大樓前輪姦,當地警方迅速拘捕一名三輪車司機及另一名疑犯。

口供疑點重重

但泰國警方期後發現蘇女口供疑點多多,及後她終承認虛構強姦案件,她解釋是為求出名以便出書,但警方懷疑,事件涉及與她同遊泰國兩男女友人之間的感情糾紛。
蘇女因捏造被強姦、誹謗三輪車司機及破壞泰國國家聲譽三項罪名,被曼谷法庭判監十八個月。出獄後,蘇昨被遞解出境,並遭當地列為不受歡迎人士,不能再到泰國。
蘇亮熒因欠交罰款而被香港警方通緝,須到警署保釋。 朱先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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