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制不合時宜
政府決定對外判工人訂立最低工資,這決定無可厚非。既然入口勞工、家庭傭工都有最低工資保障,何況是政府間接聘請的香港勞工呢? 香港每年新移民數以萬計的增加,加上黑工橫行,經濟不景,綜援又愈來愈難申請之下,很多基層勞工為了兩餐亦願意自動降低工資要求;在這種情況之下,也造就了一些僱主,把工資壓到一個低水平。民生愈困難,社會隱藏的不穩定因素就會愈大。無論如何,政府作為一個僱主,已付出合理的酬勞,對工人遭中間承辦商不公平的剝削,政府有責任制訂外判制度,進行保護。 但最低工資制亦可能令失業率進一步惡化。目前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產業結構科技化所引致。由於科技進步及生產自動化的提升,企業所需的勞動力不斷下降,十年前需要五個人才能完成的工作,現在可能一個人就能完成,故最近幾年,全球大小企業都在裁員。近來有些經濟學者更提出二十年後,全球人口只能用得上百分之二十的勞動力,因此各國都在研究公平分配制,以可令就業人士有平均就業機會。最低工資制可能影響兩個就業機會變為一個,有進一步提高失業率的危機,在失業率高企的今天,這做法會否倒行逆施呢? 因此,最低工資制不宜全面推行,但作為僱主的政府則可為外判工人訂定有關政策,政策應按外判合同條件的一個計算方式計算出來,而不應單純訂定一個最低標準的金額,制度要有一定彈性,有增有減才是公平的做法,要弄清楚才可推出,免得將來要調整又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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