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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27年前 與陳日君同屬慈幼會
明星神父涉狎童受審
16/04/2004
【本報訊】繼前神父劉嘉兒狎童罪成被判囚,再有天主��前神父涉嫌在二十七年前非禮男童被起訴。今次涉案的是在慈幼會有「明星神父」稱號的李子忠,他被控四項猥褻侵犯男子罪名,全部在七十年代發生,最初案發時受害男童僅十二歲。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提取法律意見後和準備有關轉介文件,押後至本月三十日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五十三歲被告李子忠,報稱現時是自僱形式的翻譯員,曾為神職人員。據悉,他與天主��香港��區主��陳日君同屬慈幼會,博學多才,精通多國語言如拉丁文,人稱「明星神父」。首次涉案的一九七五年間,當時被告二十六歲,任職慈幼會香港仔工業學校的��師。李子忠暫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期間不准干擾控方證人。
戴口罩太陽鏡避傳媒
李子忠昨由多名好友陪同到法院應訊,期間顯得十分鎮定,離開法院時即戴上口罩和太陽眼鏡,讓傳媒無法拍攝到全貌。李子忠的代表律師張家偉表示,被告昨晨收到控方給予的相關文件,料會申請法律援助。
控罪指李子忠於一九七五年十月某日、十二月七日和一九七六年四月某日,在香港仔黃竹坑道一號的慈幼會香港仔工業學校的學生宿舍內,猥褻侵犯同一名男童;李另被控於一九七七年七月某日,在南丫島上再侵犯同一名男童。裁判官簡達仁引用香港法例第200章156節頒令,下令不可透露案中受害者姓名,以及其他可能會披露受害者身份的任何資料。
受害人將會回港作供
據了解,受害人案發後沒有即時報案,早年已移居海外,在得悉前神父劉嘉兒遭定罪和判刑後,透過當地警方聯絡香港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今年二月十八日拘捕李子忠,而受害人稍後會回港作供。
今次是本港第二宗前神父涉嫌狎童遭檢控的案件,首宗案件的被告劉嘉兒,因為十一年前侵犯一名男童,去年在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更遭主審法官潘敏琦斥為十惡不赦,判入獄四年半,劉嘉兒早前提出上訴遭駁回。
案件編號:ESCC 1309/04
前神父李子忠戴上口罩及太陽眼鏡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