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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無支持打官司 安排28小姐跳槽
林春葉遭大皇宮追37萬


 23/12/2003

【本報訊】高級督察吳保安的妻子林春葉(婉華),早前因向高級警司冼錦華安排免費妓女服務而被定罪判囚三年,她所屬的大皇宮卡拉OK昨入稟高院,控告婉華及另外二十八人,指他們牽涉「跳槽」及「串謀傷害」的事件,向婉華追討約三十七萬元,同時要求法院頒令禁制涉案人士跳槽。


據了解,婉華於尖沙咀的大皇宮卡拉OK任媽媽生多年,手下有數十名公關小姐,自她被廉署拘控,她曾抱怨得不到公司支持,例如代聘辯護律師等,且更被拍檔「蘇威」指摘她為公司帶來不少麻煩。
消息稱,婉華早料自己難逃厄運,判刑前已吩咐胞弟,安排旗下數十名公關小姐過檔另一間夜店。業內人士稱,夜店請公關小姐有自己一套規矩,通常由媽媽生帶「過檔」,且個別媽媽生與公關小姐會向公司借糧,跳槽前要先還清欠款。
原告為大皇宮卡拉OK,被告共有二十九人,首被告為林春葉。傳訊令對二十九名被告分別作出四項申索,第一項向二十九人就「串謀傷害」而造成的損害索取賠償,但未有披露傷害事件詳情。

禁涉案人士約滿前跳槽

原告亦要求法庭頒令禁制林春葉等五人以外的二十四人,在與原告合約屆滿前,「過檔」由星昌集團有限公司經營、位於尖沙咀的新星河卡拉OK夜總會,又或其他提供酒類飲品和同樣服務的公司,當中涉案人士的合約最早屆滿期於明年一月九日,最遲的則在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傳訊令又向其中二十六名被告追討合共超過一百五十萬元欠債,林春葉佔最大筆的三十七萬元。各被告並遭原告追討因本訴訟引起的費用。
冼錦華案審訊期間,庭上證供透露婉華與多間夜店關係密切,包括大皇宮卡拉OK、金儷軒酒吧、夜巴黎及大都會等。
傳訊令編號:HCA 4594/03
位於尖沙咀的大皇宮卡拉OK入稟控告林春葉及二十八人「過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