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時事…社論及專欄

假證供告情報官員?

文: 美國.華盛頓郵報15/11/2003

在過去二十年,埃德溫.威爾遜一直就是無賴情報官員的典型。這名前中情局官員曾在八十年代,就有關非法向利比亞售武,及密謀殺死檢控官及證人的指控受審。威爾遜的辯證非常簡單:他自稱當時仍為中情局工作,售武是為取得情報的方法,奢華的生活方式及與卡達菲的交情也只是幌子。他不是一名無賴,而是一名愛國者。
毫無意外,由於指證他是名罪犯的證據實在太多,威爾遜推銷他那套理論的效果微乎其微。不過,德州法官休斯最近撤銷其中一項判罪,並嚴詞譴責控方失當,及要求就此進行調查。休斯還將威爾遜與二戰時的日裔美國人相比,指摘政府以假證供指控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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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恐案件令人憂慮

    休斯指出,政府明知故犯地提交虛假書面證供,指稱威爾遜離職後已沒為局方工作,是「不折不扣的謊言」。事實上威爾遜離職後,以合約形式為中情局工作,並與局方分享資料。雖然司法部及中情局多次指出這點,不過檢控官當年沒有更正。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書面證供成為了威爾遜被判有罪的關鍵文件。
    這樣的失當令人擔憂將來,尤其法院近來在審判反恐戰的案件時,愈來愈依賴政府的陳述。
    政府在不同的案件中指出,法庭應參考情報官員的書面證供,但若司法部及情報部門的律師,無法令人相信是真誠可靠的話,法院無法就政府的策略進行理性評估。威爾遜有權要求陪審團檢視案件中的真相,而不是有利政府的資料。
    當然違憲的判罪不等於無辜。休斯指出,政府大可以拿出紀錄,支持威爾遜稱中情局知道並批准他售武利比亞一事的,休斯也指摘政府背叛一名非正式政府特工。然而中情局從未承認局方批准威爾遜進行的交易。只有當公眾看到威爾遜仍為政府工作的證據,才重新審視他事業中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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