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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指陳奕迅父極度貪官
辦公數黑錢賄款嫌少


 12/11/2003

【本報訊】歌星陳奕迅的父親陳裘大,在任職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期間,涉嫌收受三百一十六萬元賄款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昨於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控方於開案詞形容陳裘大為「極度貪官」,曾投訴收取的賄款數目過少,要行賄者加碼支付。廉署人員於調查期間,在陳裘大的辦公室內秘密裝設了攝錄機,多次偷拍到他在點算懷疑是賄款的畫面。




已經停職的五十八歲被告陳裘大,被控於九九年四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間涉嫌收受賄款達數百萬元,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故意就關乎房委會的重建工程建築計畫,向建築項目經理施加不適當的影響力。
主控官於開案詞的開首,形容陳裘大是一名「極度貪官」,曾於不同場合收受賄款,包括午膳時在乘車途中收取賄款,稍後呈堂的銀行紀錄將顯示陳收受的賄款數目。主控官更透露,陳裘大曾經多次嘗試向房署的同事施加影響力,以延續其收賄行徑,主控官在庭上強調控方所持證供強烈,要求陪審團毫無疑問應裁定被告所有控罪成立。

被捕前監視攝錄機蒐證

主控官透露,陳裘大曾利用不同方式收受賄款,包括透過朋友、工程師或供應商及承建商的對手收賄。其實陳裘大○一年八月四日被捕前,廉署人員已監視他一段時間,包括在他位於房署的辦公室裝置攝錄機,偷拍到的影帶顯示陳裘大多次於辦公室內點算大量現金,而該批現金實屬貪污得來,陳裘大在替廉署三次會面錄影時,最初兩次不作招認,最後一次直認涉及多次收受賄款。
陳裘大最少被指控涉及六宗收賄,其中一名被傳召的特赦證人賴細生為公司董事,其兄賴潤生所持有的興業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於○○年初投得荔枝角第二期建築計畫地盤內進行電器裝置工程,因報告顯示興業表現差劣,或會從房署認可工程承辦商附表中被剔除,陳裘大主動聯絡賴潤生,聲言已要求負責的工程師更改報告,事後陳裘大索賄,賴潤生約於○一年六月十八日給陳裘大三萬元。
主控官透露,陳裘大稍後向賴潤生所持的百達機電有限公司一名董事黃志良投訴,自言替賴氏兄弟出力不少,得來的回報卻太少,黃將不滿轉告賴氏兄弟,賴細生約於同年八月二日再將六萬元交給陳裘大。
法官彭鍵基應陳裘大的代表大律師夏偉志要求,給予陳裘大多項特別安排,包括容許陳毋須坐進犯人欄應訊,只需坐在律師團後邊,自行用紙筆記錄審訊要點,辯方大律師又提出,基於陳裘大的肝有毛病,要求在有需要可隨時提出暫停聆訊休息,以免陳過度疲勞,這項申請亦獲批准。

陳奕迅只顧拍戲拒回應

至於陳裘大的兒子陳奕迅,昨天並無到法庭旁聽,據知他整日都在參與拍攝馮德倫執導的電影《大佬愛美麗》,而且拍攝工作通宵至今日下午,陳奕迅透過英皇娛樂藝人管理部總監霍紋希回覆傳媒查詢,表示對於父親陳裘大的案件不會作任何回應。
據了解,陳奕迅稍後或會到澳洲墨爾本,參加賭王何鴻燊女兒何超儀的婚禮,陳奕迅的女友徐濠縈會在婚禮中做伴娘,昨日已經飛往墨爾本協助籌備婚禮。
案件編號:HCCC 33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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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昨忙於拍攝電影《大佬愛美麗》。圖為他在片中的造型。
陳裘大被主控官形容為「極度貪官」。 高嘉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