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時事…每日專題
─────昔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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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0707 (2003/07/07)
污水由毗鄰單位大量湧出,流入投訴人的單位。 相片由投訴人提供
《重點投訴》
爆渠水浸美孚管業處反應慢
住戶:沙士期帶菌點算?
文:
曹鉑賢
08/07/2003
樓齡三十多年的美孚新�嚏A有低層業主在三個月之間,接連因大廈設施損毀令單位被浸以致損失慘重,更不滿事發時管業處的處理欠佳,事後的賠償亦不足以修復單位。法律界人士建議,有關業主可向該設備的物主及管理人,以民事方式追討有關責任。
美孚新�徽臚T期一低層單位,在短短三個月內,接連受到大廈鹹水管爆裂及污水浸屋等困擾。受影響單位的業主陳先生表示,早在去年十二月,發現單位內走廊及三個房間地板有水滲出,期間陳先生需自行拆去坐廁、地台、浴缸,才發現事件因地下公眾鹹水喉破裂漏水所致,當時他已斥資維修,正向管理公司追討期間,災難又至。
賠償不足維修
今年二月,陳先生隔壁單位內的大廈公眾污水渠爆裂。陳表示,當日保安人員於下午五時已知悉其鄰居單位有大量污水流向樓下,卻未有積極跟進,直至六時該單位內的污水開始湧出大堂,並由連接的牆壁湧入陳先生單位。期間陳不斷催促管業處盡快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但一直未有回應,管業處又未能聯絡肇事單位業主。至晚上十時,陳要求召警協助破門進入,爆渠情況始受到控制。陳先生質疑事件中管業處反應太慢,翌日其單位更因臨時駁出屋外天井的污水滲透而再度被浸。陳怒斥:「�蔑}時正正係沙士爆發初期,如果樓上有人帶菌,都唔知點算!」事後雖有清潔工人進行消毒,但他表示是次事件在精神上,均對其一家人帶來很大的困擾。
其後他就上述兩次事故向管業處追究,管業處聲稱事件已交保險公司處理,並會協助追討,經多番爭取,最終保險公司只允就兩次事件共賠約三萬四千元。他稱其單位因被污水浸過,需全數更換地板、清理受染污的牆身,以及重新批盪,加上之前鹹水喉漏水時需鑿開地台及拆去坐廁等,共耗費十多萬元,因此對有關賠償額極為不滿,更認為管業處將所有責任推到保險公司身上,他不滿道:「佢�市妊ㄧ嗐q保險公司跟,咁要管業處做乜!」
此外,他曾聯絡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求助,要求法團監督屋苑管業處在事件中的處理,惟他發現法團討論的會議,均沒有就該次爆污水渠向管業處方面作質詢,令他感到法團未能充分監察屋苑的管理。
檔案編號:C03/0618/Mh14
�縐q企業副管業經理黃樹榮表示,管理處在該次事件中已即時採取相應行動及作出合適處理,並無延誤。至於保險索償事宜,則由保險公司處理。而本報透過管業處,聯絡法團,惟截稿前仍未能聯絡上。
美孚新�擎瑀~處:3123 2020
夠證據可追討
律師簡松年指出,上述情況之中,業主可以先索取保險賠償,只要他並沒有就事件與對方簽署任何和解或不再作追究的協議,他仍可就事件進行民事程序,向污水渠物主及管理公司,追究因污水渠失修引起爆渠事件的疏忽責任。他稱業主需準備當時的記錄、圖片等資料,以及維修單據等證據,有需要亦可交予律師協助,處理訴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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