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時事…每日專題

有天盛苑居民沒有理會警告繼續養狗,被法團入稟控告。 設計圖片

《重點投訴》
違例養狗後果嚴重
法團追巨額律師費

文: 蔡傳威03/09/2002

在住所違規養狗的人士要當心!若收到法團警告後置之不理,分分鐘會招致司法訴訟,付上巨額律師費。有居屋住戶違反大廈公契在單位內飼養狗隻,法團在多次警告無效下,委託律師進行民事訴訟,住戶最後將狗隻遷走,卻被法團追討巨額律師費。

天水圍天盛苑居民馬先生數年前入伙時,帶同一直飼養的狗隻入住,雖然該屋苑明文禁止住戶養狗,但他鑑於狗隻年邁,不忍捨棄,遂冒違規之險在單位內繼續飼養,打算為狗隻覓得新主人後,才將牠送走。其後法團委託管理公司多次以書面及到訪形式,向馬先生解釋養狗違反大廈公契,要求他將狗隻遷離,馬先生一直未有理會。直至最近,法團委託律師向其發出律師信,並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禁制令,禁止他繼續養狗。

忍痛將狗隻遷離


馬先生收到律師信後,懷�騝市蚺ㄠ邞漱葑“埽h將狗隻遷離,並到土地審裁處以狗隻已遷離居所為由,提出反對申請。他以為事件會告一段落,但不久又收到法團的律師信,指為免浪費雙方時間及訴訟費,若他承諾不再在其單位養狗,及支付律師樓就今次事件所付出的開支共一萬二千元,法團會停止進行有關訴訟。對於這筆突如其來的律師費,馬先生大表不滿,認為有關事件並未進行正式審訊,不應由他獨自負擔律師費。
檔案編號:C02/0818/Mj09

對居民構成危險


天盛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吳燕玲指出,法團曾接獲十多戶居民投訴,指馬先生經常攜帶體形龐大的狗隻在屋苑出入,且沒有替狗隻戴上口罩,對居民構成危險。法團曾委託管理公司發出多次警告,並向馬先生明確表示若情況沒有改善,將採取法律行動,有關費用需由他承擔。最後法團在警告無效下,決定向他提出民事訴訟。若馬先生拒絕承擔律師費,法團會再跟律師商討對策。
天盛苑管理處:2448 1810

法律意見


法律界人士黎國光表示,有關律師行的做法為業內常規,在上述個案中,原訟人已向答辯人表明將由他負擔有關法律費用,而且答辯人在收到律師信後才將狗隻移走,原訟人有理由要求答辯人支付有關法律費用。
若答辯人認為有理據,可拒付費用,並繼續面對訴訟,但訴訟的律師費及堂費涉及金額會遠超過一萬二千元。黎國光補充,若答辯人認為一萬二千元太貴,可與有關律師議價。

議員回應


    版 權 所 有© 2002 Orisun.com (HK) 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