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時事…每日專題

清洪近期所接辦的案件,以謝霆鋒一案最為矚目。

清洪著名官司檔案

文: 劉蕙芳、陳美茵29/07/2002

案件一 陳惠敏襲擊警員案
年輕時常惹官非的打星陳惠敏,可說是清洪的「常客」,更是清洪當大律師後的第一名顧客。陳惠敏在七七年十一月被控毆打一名幫辦,他在案中被控恐嚇、毆打、刑事恐嚇、拒交駕駛執照及行為不檢五項控罪。他在案中只承認不出示駕駛執照一罪,在清洪辯護下,其餘四項控罪均被撤銷。
此外,陳惠敏於七六年在銅鑼灣大上海飯店醉酒鬧事,被控毀壞他人財物,被判罰款二千元,另賠償二千二百元;七七年他被控在尖沙咀毆打他人,被判罰款七百五十元及守行為一年;他在八二年更曾因超速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判監一月,但獲緩刑一年及吊銷駕駛執照一年,一度成為傳媒焦點。

案件二 呂有慧遭誹謗案


藝人呂有慧與其武打影星丈夫金童(原名駱貴虎,又名古龍)在七八年二月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當時一間名為新時代出版公司旗下的《秘聞周刊》對二人作出誹謗。該刊物在七七年三月十七日刊出一則報道,並將呂有慧的照片和「呂有慧爭取婚外自由」之標題在封面刊登。清洪當時擔任此案的控方律師,代表呂有慧和金童。
控方指該報道包含不少影射呂氏「紅杏出牆」的字眼,文章又惡意影射金童的人格。呂有慧與金童其後傳召三名證人出庭作供,力證報道影響外界對二人的觀感。
當時的按察司李福善大法官在判案時同意,《秘聞周刊》當日刊載的報道對二人人格、聲譽和美滿婚姻生活確有不良的影響,裁定呂有慧和金童勝訴,獲賠償十五萬元和堂費,並頒令禁止被告將該期有關誹謗兩夫婦的文章再繼續發行出版。

案件三 景福金行劫案


八三年六月,位於尖沙咀的景福珠寶金行發生劫殺案,五名悍匪持槍闖入金舖行劫,掠奪價值約二百四十七萬元金飾。賊人逃走時被金行兩名巴籍警宪追截。其中一名賊人為協助同黨脫身,在短距離向兩名警宪連開三槍,導致二人送院途中證實不治。
事發後一個月,警方拘捕四名疑匪,控告他們謀殺及行劫金行,清洪出任第一被告張世鴻的辯方律師。張世鴻否認控罪,但經過三十日聆訊,主審大法官在判案時指出,他和另一名同黨楊慶瑜是有預謀械劫珠寶行,性質極為嚴重,必須重判。
不過,在清洪的辯護下,張世鴻被控的兩項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名卻成立,被判入獄十五年;至於楊慶瑜則被判謀殺罪名成立,被判兩項死刑,另外入獄二十二年。其餘兩名被告的所有控罪均不成立,獲法官當庭釋放。

案件四 盲亨藏槍拒捕案


綽號「盲亨」的著名賽車手詹昌盛,也是清洪的顧客之一。
盲亨在八七年被控在銅鑼灣溫莎大廈公眾停車場蓄意拒捕及無牌藏有手槍,清洪在庭上辯護,指詹當時年輕仍可改過自新,但由於未能解釋詹當時為何藏有左輪手槍和子彈,按察司判盲亨監禁五年。
當時的律政司署認為刑期過輕,提出上訴,結果刑期增至八年,盲亨最後在九三年四月出獄。

案件五 張啟旋被控非禮案


著名私家麻醉師張啟旋於去年被控在九五至九九年期間,分別在港安醫院和明德醫院撩𤍣病人的陰道和乳頭,他被控七項非禮罪名,包括在九五年五月二十和二十一日,於港安醫院產科病房內兩度非禮一名日裔婦人。
辯方律師清洪曾在庭上為張啟旋求情,辯稱他要替受害人檢查,才觸碰其陰道和乳房,又指事件發生在五年前,受害人的記憶不可靠,但裁判官並不認同,最終裁定張啟旋兩項非禮罪名成立,判入獄六個月。張啟旋不服判決,上訴得直,獲判無罪釋放。

清洪高徒各領風騷


    版 權 所 有© 2002 Orisun.com (HK) 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