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寧案同脫罪 難逃囚獄

05/06/2007


八十年代的「陳松青案」為本港最轟動的商業訛騙案之一,陳松青七二年由新加坡來港,七九年創立佳寧,數年間成為市值達70億元的王國。至八二年佳寧泡沫爆破,陳松青連同林秀峰兄弟等6人被控串謀偽造金門大廈交易帳目行騙及賄賂等罪名。

事件涉及八○年佳寧剛購入金門大廈(即現時的中環美國銀行大廈)不久,林秀峰便透過其公司百寧順以超高價向佳寧購入該幢物業,最後因未能向銀行融資而無法完成交易。

此宗佳寧案於八七年審結,法官以控罪內容跟另一宗裕民財務案重複,故引導陪審團判陳松青、林秀峰等6人毋須答辯當庭獲釋。

曾被控串謀行騙
至於另一宗裕民財務案,陳松青被控串謀馬來西亞政府機構裕民財務高層,以獲取無抵押巨額貸款,訴訟一直拖延,至九六年陳突改口認罪,入獄三年,服刑期間以心臟病為由長居醫院羈留病房,至九八年刑滿後,一直隱居清水灣大宅。

至於林秀峰,最為人所知是他七六年入股佳藝電視,並曾與前港姐繆騫人相戀,佳視倒閉後,二人亦告分手。林經歷佳寧案後,其上市公司百寧順亦於八六年被除牌,他漸趨低調;至○二年底因行使46億元假銀行保證書而被判監2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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