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後人售家產達共識

07/12/2005


大生馬氏家族五房後人就出售產業問題興訟高院,最終圓滿解決。要求拍賣灣仔軒尼詩道大生商業大廈及上環文咸西街兩個空置地盤的馬錦里家族公司,昨在無人反對情況下,成功取得法庭頒下的售樓令。

案件上次提訊時,贊成出售大生商業大廈的馬錦燦一方及馬錦明一方,曾就該案的3.5萬元訟費互不相讓,各方現達成共識,要求法庭不就訟費問題作任何頒令。大生地產及大生銀行由馬錦燦創辦,他與四名弟弟馬錦煥、馬錦釗、馬錦里、馬錦明,各持有涉案三項物業的五分一業權,馬錦里家族成員持有的益佳軒尼詩及益佳企業,今年八月引用《分劃條例》,入稟高院申請拍賣該三項物業。

三物業獲頒售樓令
益佳軒尼詩及益佳企業昨指,部分家族成員表明不反對賣樓,其餘成員則沒有就今次訴訟作出回應,結果法官應申請,頒下三項物業的售樓令。大生商業大廈七七年入伙,樓高28層,兩個位於文咸西街的空置地盤,面積分別1,800多呎及1,300多呎,其中一個為大生銀行舊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