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2006
文: Leo Shum
在水球規例中,犯規分有兩種,即是普通犯規(Ordinary Foul)和嚴重犯規(Major Foul),90%都是普通犯規;另外,一個球員被吹罰三個嚴重犯規後,便不能繼續作賽。當球證示意普通犯規時,發球方會得到一個自由球機會,雖然可在任何位置即時發球,但不能立刻射進龍門,除非發球者在七米以外,射門前不能做出任何假動作。
五項普通犯規:
1.雙手持球
2.對方搶球時把球放在水底
3.阻止對方沒有持球的球員前進
4.猛力推開對方球員
5.不能在三十五秒法定進攻時間把球射出
五項嚴重犯規:
1.打或踢對方球員
2.向對方球員潑水
3.開自由球時侵犯對方持球球員
4.大聲向球證說話或做出不尊敬球證的行為
5.抓住、拉住和按沉沒持球的對方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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